團體險旅平險 納入保險通報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 2008.03.26 04:02 am
金管會昨(25)日表示,為了防制保險犯罪,從4月1日起,團體保險、旅行平安險將納入保險通報制度。
過去幾年,壽險公會已經陸續將意外險、壽險和醫療險等主要險種納入通報制度,現在再加上旅平險與團體險,所有跟「生命」有關的險種,全部納入通報。
保戶一投保,不論金額大小,壽險公司一律通報。在業者通報之後,如果保戶再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,壽險業者可以考量保戶向其他業者投保的情況與金額,決定要不要承保。
若壽險公司發現該名保戶專門投保「低保費、高保額」的保單,例如意外險;或在短時間之內同時投保多家保險公司,就會加以注意。此通報制度也連線到檢警單位,有異常就可以立刻調查。
過去旅平險因為沒有建立通報系統,而旅平險又是典型「低保費、高保額」的險種,投保二、三千萬元可能只要二、三千元,因此成為壽險公司防範保險詐欺罪的漏洞。
最近爆發的「誘殺遊民詐領保險金」事件,就是透過投保旅平險來詐欺。檢調單位發現,淡水鎮民宿「老董的家」負責人,以高薪誘遊民假結婚,之後「架」其去黃山蜜月,再將遊民推落崖以詐領保險金。
金管會表示,詐騙集團於機場購買國泰人壽、台灣人壽兩家壽險公司旅平險各3,000萬元與2,000萬元,加上刷卡付團費所贈送的旅平險1,000萬元,以及旅行業責任險200萬元,總金額高達6,200億元。
金管會表示,這是典型意圖詐領保險金的保險犯罪案例,因為承保的國泰人壽主動發覺有異,報請偵辦而成功破案。
金管會表示,保險是提供民眾生命安全的保障,但因為景氣不佳,保險被濫用,反而成為犯罪誘因,嚴重損及保險市場發展。
金管會將督促業者建立內部犯罪防制機制,並落實核保作業。保險公司接到保戶投保申請時,必須要評估保戶實際經濟需求、續期保費支付能力、投保金額是否恰當等,不得以業績考量便核保。
【2008/03/26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- Mar 26 Wed 2008 1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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